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报请区委同意,并经2023年4月20日天元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对区人民政府信访、发展和改革、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交通运输、水利、应急管理6项工作开展专项评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议时间
2023年7月—11月
二、受评工作
区人民政府信访、发展和改革、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交通运输、水利、应急管理6项专项工作。
三、评议内容
(一)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情况。
(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
(三)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监督和办理人民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
(四)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五)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廉洁从政以及队伍思想作风建设情况。
(六)常委会认为需要评议的其它工作情况。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反映受评工作相关责任单位存在的问题及意见、批评和建议??梢酝ü葱拧⒗吹?、来访等方式进行,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0日。联系地址:天元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28665050。联系邮箱zztyrd@163.com。
特此公告。
天元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4月23日
责编:张慧
初审:张慧 二审:易湘锋 终审:罗敏
来源:株洲高新区(天元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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