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株洲市天元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3月9日审议通过,
任命:
王健同志为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周洲同志为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陈源同志为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吴大勇同志为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胡杰同志为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吴兴宇同志为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汤正需同志为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黄小平同志为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姜兴同志为株洲市天元区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兼)。
免去:
林媛同志的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谭向前同志的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马励同志的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何永同志的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特此公告。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3月10日
责编: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初审:张慧 二审:易湘锋 终审:唐圆圆
来源:株洲高新区(天元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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