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去年湖南省启动
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工作以来
有职工反映:
个人账户“缩水”了
也有职工感觉:
报销的范围更大、金额更多了
......
推行医保新政后
湖南有哪些惠民利民政策
新医保的应用范围、惠及人群如何?
报销比例有何变化?
今年新出台的
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有什么新内容?
今天,小编根据
省、市相关政策文件
同时咨询了区医保局相关业务科室
对社会关切的热点
一一梳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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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关键词:互助共济、公平性
个人账户是从公费医疗制度到现在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过渡时期的一个产物,在20多年的实践过程当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如:个人账户的保障有限,无法满足门诊报销需求;个人账户基金大量沉淀,基金共济性不强;个人账户还存在违规使用的问题。
这次改革的核心就是从原来门诊医疗费用的个人积累式保障模式向基金共济式保障模式的转变。
通俗地说,就是让“个人账户”小池子里的水部分流入“统筹账户”大池子,惠及更多百姓,以门诊待遇水平的提升实现制度的互助共济与公平性。
A: 关键词:“三少三多”
?自己少,父母多。
改革后统筹基金会得到加强,大家互助共济,保障更加充分。待遇支付可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家家都有老人,自己个人账户减少,退休的经常需要就医的父母门诊报销待遇提高,从整个家庭来看不吃亏。
?现在少,未来多。
每个人都有年老和生病的时候,年轻健康的虽然看病不多,但疾病带来的经济风险长期存在。年老多病的时候,需要由坚实的可持续的医疗保险实现社会互助共济来化解疾病风险,从长远来看不吃亏。
?住院少,门诊多。
研究表明,增加门诊保障,参保职工年门诊就诊概率增加37%,而年住院概率下降5%,同时门诊统筹改革使患者年门诊费用上升、年住院费用降低。门诊保障水平的提高能降低总医疗费用。小病通过门诊就能治疗报销,不需要拖到大病去住院才能报销。从医疗保障整体水平来看不吃亏。
A: 关键词: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职工医保待遇除对退休职工有适当倾斜外,其他所有人都享受同样的政策,不区分单位参保人员还是灵活就业人员。
门诊共济保障是在全体参保人之间的互助共济,由全社会共同承担和化解疾病风险,实现了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互助理念,让所有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获得了另一个保障。
个人账户的权益并没有被侵蚀。前期个人账户积累的基金仍由个人支配使用,可以用于支付个人医疗费用,同时扩大到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济使用,原来只能本人用于医院就诊和药店购药,现在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都可以用家庭成员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从具体待遇政策来看:
一是建立了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制度。目前普通门诊统筹政策确定的支付限额,再加上个人账户划入的金额,总体上来说,可以基本满足参保人员的门诊医疗需求。
二是扩大门诊慢特?。ㄔ铺厥饷耪锘蛱孛牛┎≈址段?。门诊慢特病的病种范围较以前有所扩大、待遇保障水平明显提高、统筹基金支出大幅增加。
三是提高住院待遇水平。统一基本医保住院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扩大了合规费用范围。
四是制定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切实防止困难群众因病返贫致贫。
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门诊统筹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300元。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门诊统筹基金按下列标准支付:
一级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设起付标准,按70%比例支付;
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元,按60%比例支付;
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300元,按60%比例支付。
一个自然年度内,在职职工最高支付限额1500元,退休人员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
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跨年结转,不计入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在职职工慢特病按80%比例支付,退休人员慢特病按85%比例支付。
A:
重点一:异地就医流程更简单
目前,全省已认定职工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3700多家,覆盖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一、二、三级医院,参保人员就医购药医保登记和报销,通过门诊统筹费用联网直接结算。
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按照“先备案、选定点、持码卡就医”流程开展。
通俗地说就是,第一步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第二步参保人选择异地联网定点机构进行就医购药,第三步参保人以社??ɑ蛞奖5缱悠局ぃ耄┳魑驼锲局ひ斓鼐鸵?。
参保人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流程与以上基本一致。省内异地住院还支持以身份证作为就诊凭证。
参保人员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门诊慢特病、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的,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
重点二:备案类型更科学
备案类型更科学全面,基本涵盖了异地就医各类人群,总体上可分为两大类:
一是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统筹区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二是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重点三:备案登记更方便
参保人可以签署个人承诺书方式申请办理异地长期备案。参保人以个人承诺方式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手续的,应履行承诺事项,在6个月内补齐相关备案材料。参保人未履约的,执行未备案异地就医待遇政策。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登记备案后,未申请变更备案或参保状态未发生变更的,备案长期有效。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
参保人应按分级诊疗的相关规定有序就医,确因病情需要异地就医的,可通过参保地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诊和异地就医备案“一站式”服务,异地备案登记“即时生效”。
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备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对于符合就医地管理规定的“意外伤害”异地就医费用,参保人员填写《外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定点医疗机构可结合接诊及参保人员病情等实际情况,为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重点四:备案渠道更丰富
除大厅受理等线下渠道以外,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湘医保”APP等多种线上渠道申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省内异地就医可通过“湘医保”APP、湖南省政务服务网、统筹区本地政务服务APP等多种线上渠道申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通过线上备案渠道申请办理登记备案的,原则上参保地经办机构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办结。
重点五:异地就医待遇政策更惠民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简单地讲就是“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双向享受本地就医待遇。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直接结算时,医保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时的政策标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执行参保地本地就医待遇标准。
异地转诊和异地急诊抢救的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支付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的基础上降低5个百分点。
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或未按规定办理备案自行外出就医回参保地手工报销的,支付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的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
责编:张璐
初审:张璐 二审:易平 终审:唐圆圆
来源:株洲高新区(天元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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