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民政部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指示和要求,严格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避免人群聚集,有效?;と嗣袢褐诘纳徒】蛋踩谰荨度∶裾低承滦凸谧床《靖腥镜姆窝滓咔榉揽卮胧罚ㄏ婷窈?020〕4号)有关规定,现就疫情期间我区婚姻登记工作通知补充如下:
一、婚姻登记所有业务(包括婚姻登记、离婚登记、婚姻档案查询)实行电话预约制度,按照先预约、再办理的程序进行,未预约的不予办理。
二、取消侯登服务,依次办理婚姻登记相关业务。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办事大厅一次只允许三对当事人办理业务,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佩戴口罩进入大厅办理业务,当事人亲友不陪同办证。
三、凡湖北回来的当事人需先行隔离14天,由所在隔离居住的社区(村)出具证明,方可办理业务。
四、此公告于2020年2月3日起实行,疫情未解除前均按此通知执行。
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婚姻登记预约电话:0731—28665636
株洲市天元区民政局
2020年1月30日
责编:王珈
初审:王珈 二审:夏义凤 终审:易湘锋
来源:株洲高新区(天元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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